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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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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潭市教育局(含高新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9-3-19   點擊次數(shù):1236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為有序開展2019年湘潭市教育局(含高新區(qū))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64名,湘潭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公開招聘教師10名,共計74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見《湘潭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和《湘潭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詳情可查詢湘潭市教育局網(wǎng)(jy.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試網(wǎng)(www.xtrsks.gov.cn)。


二、報考條件及不得報考情形

(一)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即2001年3月28日至1983年3月28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學位、省特級教師、地(市)級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崗位另有說明的除外。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4.本次考試崗位專業(yè)要求根據(jù)《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以下簡稱“專業(yè)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學科(或崗位需要的其他類職業(yè)資格專業(yè))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專業(yè)應與報考崗位名稱或對應專業(yè)相符。崗位另有說明的除外。出現(xiàn)考生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的情形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湘潭市教育局根據(jù)相關材料進行認定。

5.非計算機專業(yè)的報考人員須具有計算機等級證書。

6.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級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才可報名。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可視同為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學歷學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亊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亊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亊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亊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亊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在2019年3月28日前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的在讀高校學生(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除外)。

7.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不得以大;虮究频葘W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免費師范生、2019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內的特崗教師、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9.湘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教職工。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發(fā)布平臺及內容

1.招考工作程序為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資格終審、擬錄用公示、錄取聘用。

2.招考信息發(fā)布平臺及內容

(1)湘潭人事考試網(wǎng) ( www.xtrsks.gov.cn)發(fā)布《招聘公告》、網(wǎng)絡報名、打印《報名表》和《筆試準考證》、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官網(wǎng)(jyj.changsha.gov.cn)

  發(fā)布《招聘公告》、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及招聘過程中的所有信息。


四、報考辦法

1.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于2019年3月28日9∶00至2019年4月2日17∶00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繳費100元。上傳照片應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繳費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未按時繳費視為放棄報考,因自身原因放棄考試不退費。如上傳照片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崗位表》所列的報考資格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資料、提供的資料與本人實際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環(huán)節(jié)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考錄取資格。

特別提示】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wǎng)站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交費、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五、筆試

1.筆試時間定于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時長120分鐘。筆試科目見《崗位表》,考點考室及座號安排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自行從報名網(wǎng)站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4月25日上午10點至27日上午9:00前。

2.筆試開考比例為1∶4。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取消招聘崗位或核減崗位數(shù),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被取消或核減的招聘崗位于報名截止后公布。

3.筆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6∶4的比例合成為筆試總成績(均為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下同)。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內容主要涵蓋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和課程改革相關內容;專業(yè)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

5.筆試成績查詢定于2019年5月10日。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如筆試安排發(fā)生時間變動,以網(wǎng)站通知為準。


六、資格審查

1. 入圍資格審查人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4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時,以專業(yè)成績高者入圍(下同)。出現(xiàn)資格不符或者棄權者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所有入圍資格審查人選名單于2019年5月20日公布。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安排另行公告。

2.資格審查對象須本人憑有效身份證和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的證件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如材料和證件無法認定、或不齊全等情形將視為資格審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說明:

(1)“已取得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資格、且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jīng)歷”等同于“具備二級職稱、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jīng)歷”的資格條件。

(2)2019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滿的特崗教師須提交(上傳,下同)合同書。

(3)暫缺《職稱證》的人員須提交已簽署“通過”意見的《評審表》或評審通過的文件,但資格復審時必須交驗原件,否則為資格不符。

(4)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交加蓋畢業(yè)院校印章的《就業(yè)推薦表》(需逐頁提交),但資格復審時必須交驗原件,否則為資格不符。

(5)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提交已取得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fā)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正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提交國家教育考試部門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成績單,但資格復審時必須交驗《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為資格不符。


七、面試

1.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未達1:4開考比例的,面試最低開考比例降為1:2,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只招1人且通過資格審查為1人的,不再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

2.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公告》于面試前公布。

3.各招聘崗位的面試方式見《崗位表》。

4.面試順序由考生抽簽決定;面試得分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下同)。

5.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通知書在其后兩位考生面試結束后依次領取。

6.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80分(含),未達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不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7.面試總成績:試教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按4∶6的比例合成面試總成績。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取消該崗位當年招聘計劃。

8.考生憑居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兩證不齊者不能進入考場;面試時不得自帶任何資料(招聘單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未按時到達集合地點者視為自行放棄。

9.《面試公告》公布以后,面試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10.筆試、面試成績按4∶6合成為最終總成績。


 八、體檢

1.體檢對象以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為基數(shù),按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入圍,面試成績相同的,筆試的專業(yè)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入圍(下同)。

2.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個人承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者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九、考察

  各招聘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填報《湘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情況登記表》;湘潭市教育局調閱考察人選的人事檔案,核查證件證書證明,審查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棄者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經(jīng)資格復審、體檢合格后依次遞補一次。(注: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應于7月31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證書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查,否則取消資格。)


 十、資格終審、擬錄用公示、錄取聘用

資格終審、擬錄用公示、錄取聘用工作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施。資格終審合格人員即為擬錄取人員,擬錄取人員名單經(jīng)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下達錄取批復。錄取人員按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未能按時辦理檔案轉入等手續(xù)者視為自行放棄。


十一、招考工作查詢電話(工作日使用)

政策咨詢電話: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0731-58563203(高新區(qū)教育局)

監(jiān)  督電話:0731-52313442(教育局機關紀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湘潭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湘潭市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湘潭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事業(yè)單位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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