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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道縣2018年公開招聘(引進)教師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8-4-3   點擊次數(shù):1521

為進一步充實和改善我縣教師隊伍結構,經(jīng)縣委、縣政府同意,道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內教師27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要求

本次招聘計劃270名,其中:專任教師251名,校醫(yī)19名,各招聘具體職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詳見《道縣2018年招聘編內教師職位表及要求》(附件2)。

二、報考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師職業(yè)道德;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專業(yè)知識和基本能力;

4.原則上18周歲到35周歲,無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具體條件見《道縣2018年招聘編內教師職位表及要求》(附件2)。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已屬于我縣在職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近3年內受到過黨(團)紀嚴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紀記過以上處分的;

4.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

5.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6.被辭退或開除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7.招聘錄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中國家規(guī)定不得招錄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制定和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制定和發(fā)布公告

制定招聘公告,經(jīng)縣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市人社局備案后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12333.yzcity.gov.cn/12333/index3.shtml)、道縣政府網(wǎng)(http://www.dx.gov.cn/zwgk.htm)、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dx.gov.cn/rs/)、道縣教育局網(wǎng)(http://www.dx.gov.cn/jyj/)等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發(fā)布時間為2018年4月2日至12日。

(二)高中階段教師招聘或引進

高中階段教師招聘分引進高學歷高層次教師和普通教師招聘兩個階段進行。各高中階段學校,依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制定報名、筆試及面試的工作方案報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備案后,由各學校組織實施,由縣紀委、縣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部門進行監(jiān)督。

1.高中學校引進高學歷高層次教師

①招聘計劃:引進高學歷高層次教師52名。其中:永州工貿學校12名,道縣一中20名,道縣二中10名,道縣五中10名。

②資格條件:除符合本方案第二條“報考資格條件”外,其他條件見《道縣2018年引進高學歷高層次教師職位表及要求》(附件1)。

③引進方式:引進職位與報考人數(shù)低于1:10的直接進行面試(試教),大于等于1:10的先筆試,再按1:2的比例進入面試(試教)。

④報名、考試(試教)時間見各學校的公告(道縣教育局網(wǎng))。

⑤試教地點由各學校另行通知。

⑥考試辦法由各學校制定,直接試教的必須設最低分數(shù)線。

⑦高中教師引進計劃出現(xiàn)空余時,納入到相應學校普通教師招聘計劃中進行招聘。

⑧引進教師一經(jīng)聘用,須在本縣工作五年。

⑨引進教師免收報名費,考生往返車費及食宿費由學校給予適當補貼。

2.高中教師招聘計劃

①招聘計劃:永州工貿學校、道縣一中、道縣二中、道縣五中,引進計劃空余職位數(shù)以及工貿學校另外8個計劃,具體職位數(shù)以補充公告發(fā)布的為準。

②基本要求

(1)報名、筆試、面試、試教時間見各學校的公告(道縣教育局網(wǎng));

(2)考試地點由各學校另行通知;

(3)考試辦法由各學校制定;

(4)招聘人數(shù)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除部門緊缺急需專業(yè)經(jīng)批準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到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在報名結束當天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5)對工貿學校報考專業(yè)要求為“相近專業(yè)”,有異議的專業(yè),經(jīng)請示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報名。

(6)考試及面試有關要求

1)筆試內容:本縣現(xiàn)行普通高中或職業(yè)高中相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2)總分和時量: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3)面試和試教:

A、根據(jù)招聘職位數(shù),按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出現(xiàn)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

B、試教內容:本縣高中一年級對應學科和工貿學,F(xiàn)行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3.高中階段教師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實施。

(三)初中、小學、學前教育教師、校醫(yī)招聘

1.報名

(1)縣城初中教師、縣城小學教師教師、校醫(yī)招聘,報名時間:2018年4月17日至4月19日,報名地點:道縣教育局大會議室。

(2)農村小學、學前教育教師招聘,報名時間:2018年5月7日至5月9日,報名地點:道縣教育局大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4)所需資料:填寫《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yè)證(應屆生持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但需在2018年8月1前取得畢業(yè)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附件4)、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一張兩寸近期彩色相片。

(5)收費:報考費100元。

2.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會同縣紀委、縣組織部、縣編辦、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部門初審認定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3.筆試(滿分100分)

(1)開考比例

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除部門緊缺急需專業(yè)經(jīng)批準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在報名結束當天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2)筆試分值占比

筆試總分為100分,綜合成績按《道縣2018年招聘編內教師職位表及要求》進行折合。

(3)筆試時間:

1)縣城初中、縣城小學教師、校醫(yī),2018年4月22日上午9點-11點;

2)農村小學、學前教育教師2018年5月12日上午9點-11點。

(4)筆試地點:

待定(以準考證為準)。

(5)筆試方式及內容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具體內容如下:

1)學前教育教師:幼教基礎理論知識。

2)小學教師、教學點教師:小學語文、數(shù)學為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其它學科為對應學科的基礎知識。

3)初中教師:初中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

4)綜合崗位:公共知識及寫作等。

5)校醫(yī):臨床專業(yè)知識。

(6)筆試成績復查: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可在成績公示次日,由本人書面申請復查,逾期不再受理(見附件5)。

(7)準考證領取

縣城初中、縣城小學教師、校醫(yī)招聘準考證請于2018年4月21日持身份證到道縣教育局大會議室領取。

農村學校、學前教育教師招聘準考證請于2018年5月11日持身份證到道縣教育局大會議室領取。

4.面試(試教,滿分100分)

(1)面試時間

1)縣城初中、縣城小學教師、校醫(yī),從2018年4月28日上午8點開始;

2)農村小學從2018年5月19日上午8點開始;

3)學前教育教師從2018年5月20日上午8點開始;

(2)面試地點:待定(另行公告)

(3)面試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對象。

1)根據(jù)招聘職數(shù)按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2)如出現(xiàn)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

3)面試名單公布前如果有考生提出放棄可以遞補,公布后不再遞補。

(4)面試內容

1)小學教師:本縣五年級現(xiàn)行的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2)初中教師:本縣初中二年級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3)音樂、體育、美術專業(yè)教師除試教外,還要進行特長展示(特長展示所需器材自備),面試、試教占70分,特長展示占30分;

4)學前教育教師面試內容為五項全能,即彈、唱、跳、講、畫。總分為100分,五項全能中每項各計20分。彈(3分鐘):自備曲目和抽簽曲目各一段(彈奏的器樂首選鋼琴、其次為風琴和電子琴);唱(3分鐘):自備歌曲一首進行清唱;跳(3分鐘):自選舞蹈一段,自備音樂碟、服裝和道具;講(5分鐘):自選題目講故事、朗誦、演講或說課;畫(10分鐘):根據(jù)規(guī)定的主題作畫,作畫工具自備。

5)校醫(yī)采取結構化面試。

(5)面試方式

教師面試采取試教(測試)形式。試教者通過抽簽確定試教課題,并在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地點備課,然后當堂上課。備課時間在30分鐘以內,試教時間在10分鐘以內。評委根據(jù)試教的表現(xiàn)當場評分。試教教具由考生自行準備。

校醫(yī)的面試方式按結構化面試的要求執(zhí)行。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以崗位計劃招聘數(shù)為基數(shù),按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

2.體檢應在異地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3.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后7日內提出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紀檢全程監(jiān)督,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環(huán)節(jié)中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可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5.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疾旃ぷ饔煽h紀委、縣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縣財政局、教育局組織實施。重點是考察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六)公示

經(jīng)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道縣人社局網(wǎng)站、道縣教育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七)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jīng)查實無問題的擬聘人員,報道縣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按程序辦理進編、進人手續(xù),其編制納入縣教育局統(tǒng)一管理,實行縣管校聘,服務期5年以上。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四、招聘人員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編制管理:招聘的教師為道縣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編制。

(二)引進高學歷高層次教師待遇:

1.優(yōu)惠政策

根據(jù)《永州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和參照《道縣2017年引進高學歷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引進的高學歷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享受以下優(yōu)惠政策:

①工資待遇。按國家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工資待遇執(zhí)行,兩年內可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管理。

②生活補貼。引進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資福利外,還享受縣財政給予的生活補貼,標準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yè)有重大貢獻正高級職稱的急需緊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探親費:戶籍為永州市內(不含本縣戶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每年2000元,985、211高校本科畢業(yè)生每年1000元;戶籍為湖南省內(不含永州市戶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每年4000元,985、211高校本科畢業(yè)生每年2000元;戶籍為湖南省外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每年6000元,985、211高校本科畢業(yè)生每年4000元。發(fā)放期限為3年。

③崗位聘用。對引進到我縣工作的急需緊缺人才可特設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單位專業(yè)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專業(yè)技術職務工資待遇,任職資格連續(xù)計算。符合條件的,不受工作時間長短的限制,可優(yōu)先推薦申報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④科研支持對引進的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永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發(fā)展的,經(jīng)評審后由縣財政給予5-10萬元的科研經(jīng)費支持。引進人才在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省科學技術獎和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時,同等條件下,相關部門應優(yōu)先立項、優(yōu)先推薦、優(yōu)先支持。

⑤住房保障。對引進人才,由用人單位提供臨時性住房,待引進人才購房或者離開道縣后由用人單位收回。對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在道縣縣城購買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本行業(yè)有重大貢獻正高級職稱的,由縣財政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的,由縣財政給予2萬元購房補貼,其他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由縣財政給予1萬元的購房補貼。

⑥個稅優(yōu)惠。對引進人才的生活補貼、科研經(jīng)費、發(fā)放的各類獎金,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返回。

⑦公共保障。引進人才愿意來我縣落戶的,優(yōu)先安排落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引進人才配偶原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且愿意來我縣工作的,可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xù)。引進人才未成年子女轉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高中就讀的,根據(jù)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讀。

2.其他

對引進人才服務期未滿調離道縣的,期間享受的生活補貼、住房補貼等要全額退回縣財政。

(三)普通教師招聘待遇

1、招聘的教師按照國家、省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zhí)行。

2、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根據(jù)任教學校距離縣城的遠近,發(fā)放農村教師崗位津貼。

(四)工作安排

1.高中階段教師安排在高中階段學校任教。

2.縣城初中、小學教師安排在縣城初中、小學任教。

3.農村小學教師安排在農村小學任教。

4.農村小學教學點教師安排在農村教學點工作。

5.學前教育教師安排在縣城幼兒園或農村中心幼兒園任教。

6.校醫(yī)安排在縣城學校工作。

除高中階段學校以外,具體到校的崗位由道縣教育局根據(jù)學校的缺編情況制訂,并進行公示。擬聘對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道縣教育局提出的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自行選擇崗位。

五、有關要求

(一)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向縣教育局遞交誠信承諾書,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

(二)誠信應聘。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后,在本縣教育系統(tǒng)服務期不低于5年,服務期內不能調動,要求辭職的需要提前3個月向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不予辦理。服務期內辭職的不享受相關待遇,并承擔違約責任。

(三)應聘人員要隨時了解招聘相關信息,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上級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各項規(guī)定,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jiān)督。對招聘中出現(xiàn)違紀違規(guī)的現(xiàn)象,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對學校自主招聘中出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現(xiàn)象,由招聘單位及單位負責人負責。

(二)監(jiān)督、咨詢電話:

監(jiān)督:

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    0746-5236636

縣紀委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0746-5235502  

咨詢:

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46-5211289

道縣教育局人事股                0746-5235621         


相關附件請點擊下載:

道縣2018年引進高學歷高層次教師職位表及要求(A類崗位) 

道縣2018年編內教師招聘職位表及要求(B類崗位)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樣本

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道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

              

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道縣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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