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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市洞口縣城區(qū)部分學校2018年教師選聘30人公告
發(fā)布日期:2018-6-26   點擊次數(shù):1310

為化解城區(qū)超大班額的需要,經(jīng)局黨委研究決定,從全縣中小學教師中選聘部分教師到縣城文昌學校、洞口九中初中部、文昌街道所屬城區(qū)中小學工作。為使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順利有序進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選聘基本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

二、選聘崗位與計劃

學段 語文 數(shù)學 英語 物理 生物 政治 體育 美術(shù) 合計
初中 4 4 2 2 1 1 2
16
小學 4 4 4



2 14
1.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本縣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三、選聘條件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與報考學科專業(yè)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申報語文、數(shù)學、英語崗位的人員須有擔任過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經(jīng)歷;

4.在本縣公辦學校(含公辦學校在民辦學校支教人員)工作滿3年(含在編在崗特崗教師),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小學、初中或高中課程(不少于1年);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課程(不少于1年)。

5.定向培養(yǎng)的免費師范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教學質(zhì)量優(yōu)良。

7.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教師不得報考:

(1)處分期未解除或因違規(guī)違紀已立案未辦結(jié)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近三年來有其他較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4)違反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有關規(guī)定的;

(5)2013年以來,師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違反《洞口縣教育系統(tǒng)嚴禁的“14種不良行為”》(①打牌賭博;②參加非法組織;③生活作風不檢點;④亂收費;⑤私分伙食費;⑥體罰或變相體罰、猥褻學生、對學生實施性騷擾甚至與學生發(fā)生不正當關系;⑦弄虛作假考試舞弊;⑧強制家教家養(yǎng);⑨推銷教輔資料和從事營利性活動;⑩違反教學常規(guī)(不備課,到網(wǎng)上下載現(xiàn)成教案);11買賣生源;12違反計劃生育;13因教師原因出現(xiàn)安全責任事故、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fā)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的職責;14網(wǎng)上亂發(fā)帖子、甚至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的;

(5)本學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沒有擔任教學工作的(產(chǎn)假、病假除外)。

四、選聘程序

1、報名

凡符合選聘條件的教師持加蓋有所在中心學校(或縣直學校)公章的本人申請表(附件1)、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近三年(2015年以來)年度考核證書原件于2018年6月30日至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教科局新辦公樓(三棟)四樓會議室報名,報名時現(xiàn)場攝像,不接受委托報名。

分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具體到申報學科(如初中語文、小學數(shù)學等))。崗位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需達1:2方可開考,達不到1:2的,縮減或取消崗位計劃。

2、考試

(1)筆試

①筆試科目與內(nèi)容:申報學科大學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②考試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試講

①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按選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試講對象,如果確定末一位試講對象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試講。

②試講方式:采用上微型課的方式。備課時間5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試講教材:相對應的現(xiàn)行小學、初中教材。備課前抽上課順序簽和課題簽。試講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所有成績?yōu)榘俜种,折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shù)。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組成。

3、資格審查和工作業(yè)績考核

(1)資審、考核對象確定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崗位按選聘計劃的1:1.5的比例確定資審、考核對象,如果確定末一位資審、考核對象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列入資審、考核范圍。

(2)資審、考核方式:調(diào)查、走訪

資審、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否決:

①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沒有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小學、初中或高中課程的(特指本縣工作期間,縣外工作經(jīng)歷及所任學科一律不計);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沒有任教過與選聘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課程的(特指本縣工作期間,縣外工作經(jīng)歷及所任學科一律不計);②2016年上學期至2017年下學期四個學期所申報學科在全縣教學質(zhì)量檢測中,按教科局劃分的片區(qū)內(nèi)比較,四個學期中有兩次及以上處于同年級倒數(shù)一、二名名次的;全縣沒有進行質(zhì)量檢測的學科,在學校(鄉(xiāng)鎮(zhèn)(街道))質(zhì)量檢測的排名,在有五個班比較的情況下,四期內(nèi)所申報學科有兩次及以上處于倒數(shù)第一名次的;③有違反師德“十四種不良行為”和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有關規(guī)定的;④申報語文、數(shù)學、英語崗位沒有擔任一年班主任經(jīng)歷的;⑤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

4、確定選聘對象

(1)某所學校有2名(含2名)以上教師進入同一崗位錄取范圍,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只確定1名錄取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獲縣教育科技局以上獎勵證書積分的多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聘對象(獎勵證書積分計算方法:獲洞口縣教育局表彰獎勵的0.3分/次;獲洞口縣委縣政府(年度考核獎勵不計分)、邵陽市教育局表彰獎勵的0.6分/次;獲邵陽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教育廳表彰獎勵的1.2分/次;獲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獎勵的1.7分/次;獲國務院表彰獎勵的2分/次。獲獎時限:2015年1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均以獎勵證書或表彰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

(2)在資審、考核合格人選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選聘對象。如確定末一位選聘對象綜合成績有多名相同者,則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如仍相同,則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前)來獲縣教育局以上獎勵證書積分的多少,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聘對象(獎勵證書積分計算方法:獲洞口縣教育局表彰獎勵的0.3分/次;獲洞口縣委縣政府(年度考核獎勵不計分)、邵陽市教育局表彰獎勵的0.6分/次;獲邵陽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教育廳表彰獎勵的1.2分/次;獲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獎勵的1.7分/次;獲國務院表彰獎勵的2分/次)。

5、崗位選擇

選聘對象根據(jù)申報學科考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設崗位自主選擇。

6、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

凡選聘為城區(qū)學校的教師,試用期一年,由城區(qū)各相關學校制定量化考核評價方案進行考核。對在試用期內(nèi)勝任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從學校管理且考核合格者,由教育科技局政工股按程序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不得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

五、有關要求

1.組織領導

(1)成立縣城學校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曾廣增

副組長:陳能德

成 員:周國清 曾啟光 李關保 尹建球 肖碩平 朱晚枚 米賽男 唐精武 尹顯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尹品山同志負責,肖體江、劉安民、付秀仁、王立新、肖翔等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設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2)成立縣城學校教師選聘資格審查和業(yè)績考核工作組,陳能德同志任組長,曾啟光同志任副組長,王東祥、肖體江、劉安民、唐先軍、陳碧娟、付秀仁、尹品山、楊云石、曾勁松、肖翔、肖洪為成員。

2.嚴明紀律。本次公開選聘縣城學校教師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堅持原則,規(guī)范程序,切實做好宣傳、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公示、錄用手續(xù)等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要嚴明工作紀律,對選調(diào)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對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本次選聘資格,三年內(nèi)不得參加各類選調(diào)、選拔、晉職和評優(yōu)評先,本年度績效考核高為合格。

3.近三年指2015年至2017年。

舉報電話:7234217

附件:

2018年縣城部分學校教師選聘報名申請表(兩個表).doc

洞口縣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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