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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開福區(qū)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及名優(yōu)教師資格復審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3-6-7   點擊次數(shù):1002
根據(jù)《開福區(qū)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和《開福區(qū)2023年公開招聘名優(yōu)教師公告》要求,體檢合格的教師須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和未按時參加復審者取消聘用資格,請各位考生自行調整和安排好相關工作。現(xiàn)將資格復審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復審對象

1.2023年公開招聘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2.2023年公開招聘名優(yōu)教師;

3.2022年公開招聘中因懷孕保留資格的教師。





二、復審時間

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三、復審地點

清水塘江灣小學(長沙市開福區(qū)金馬路26號)





四、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提前了解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準確全稱,以便工作人員開具商調函。

(二)請考生本人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參加復審:

1.公招類考生:(1)身份證;(2)學歷證(含第一學歷、最高學歷);(3)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4)普通話證;(5)英語等級證書(限報考中小學英語崗位考生提供);(6)師范生就讀證明或非師范生一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證明。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證明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

2.名優(yōu)類考生:(1)身份證;(2)學歷證(含第一學歷、最高學歷);(3)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4)普通話證;(5)英語等級證書(限報考中小學英語崗位考生提供);(6)職稱證(如考生的學歷證或教師資格證與報考崗位不一致的,需提供與報考崗位一致的職稱證);(7)報考崗位所需的榮譽證書及文件或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第(7)點還需提供復印件,證明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

應屆畢業(yè)生如未取得學歷證的和已取得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則需提供資格初審時提交的承諾書,并承諾在規(guī)定時間前取得相應證件原件,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731-82528890。

                                

長沙市開福區(qū)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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